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水利(水務)局,各水利工程項目法人,各相關施工單位 :
為切實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根據《安徽省水利建設工程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暫行辦法》(勞社〔2007〕56號)以及《關于進一步完善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制度的通知》(皖人社發〔2009〕7號)要求,現就我省水利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手續辦理事項通知如下:
一、鑒于部分施工企業中標后,未按規定辦理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手續,今后施工企業在辦理施工備案前,省外企業暫按40萬元、省內企業暫按20萬元標準,預存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金到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金專戶,方可在我省承擔水利工程施工任務。每年年底,由省水利行政主管部門測算施工企業當年在皖水利工程中標總金額,作為次年繳納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金的依據,施工企業于次年元月15日前到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重新調整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金繳納標準。
二、施工企業繳納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金后,連續3年內未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經水利、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確認,可減半繳納保障金。
三、施工企業退出我省水利建設市場的,經省水利行政主管部門審核,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確認無拖欠或克扣農民工工資行為的,方可辦理終止該企業的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手續,退還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金本金及利息。
特此通知。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勞動監察執法局
聯系人:羅海娣 王煒煒
電 話:0551-2643985 2643983 傳 真:0551-2643985
省水利水電基本建設管理局
聯系人:張亦軍
電 話:0551-2128943 傳 真:0551-2128951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九日